你们以为能用这么点钱租到这么好的房子?”这次坐在大家面前应对咨询的是公司的人事部长兼分房领导小组组长孙惠。
“满五年后辞职补差价这个到底该怎么理解,我怎么看都觉得与五年内辞职没什么大的区别。”接着又有人提出疑问。
“怎么会没有区别?五年内辞职是必须交回房子,五年后辞职可以继续居住,但是辞职后的租金不再享受公司内部租金,公司每年会结合本地的租金制定出一个合理的月租,辞职后继续租住的公司将按照这个租金收取。
对于不按规定交纳租金的辞职者,大家也不用担忧,自有公司法务部出面解决。咱们公司法务部的能力,大家应该还是清楚的吧!”这份分房细则孙惠是了如指掌,因此回答起来也是头头是道。
孙惠此言一出,有些心里正听着干满五年辞职,然后无偿居住诚优公司房子的员工,顿时就有些泄气了,诚优公司法务部的那几位律师,实在太过强悍了,想从法务部的那几位律师手上讨便宜,做梦吧!
“请问孙部长,如果我愿意拿钱出来买下公司分给我的房子,理论上我就该是这套房子的实际拥有者,那么五年内辞职为什么还要再补差价?”提问的是诚优电子电脑部的苏杨。
孙惠抬起眼睛看了眼苏杨,心中顿时了然,这位可是个有钱的主,可是他家里有的是房,应该不在本次分房行列,他来凑凑热闹可以理解,可他问这样一个问题意欲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