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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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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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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贩运距离的经济因素,可分为粮食销售价(p)和粮食经营成本(c)两方面。而粮食经营成本包括粮食收购价(c)、运输费用(tf)、商税(t)、途中货物寄存费用(sf)等各项。其中运输费用一项,唐人称为“脚直”。李曜查阅《史记·货殖列传》,发现汉代商业利润平均为成本的20%,而唐人也有商人追逐什二之利的说法。他自己的计算即取为一个参数。因此,商人长途贩运粮食时,其期望的销售价与经营成本的关系用公式可表示为:
    p=c+0.2c=c+tf+sf+0.2c
    在正常情况下,商人长途贩运粮食的经营成本要多少?
    首先,关于脚直。其中已包含照管所雇车马驴等的人手雇直、车损、马料、食宿等各种费用在内。《大唐六典·度支》对天下舟车水陆运输的脚直有明确规定:
    “凡天下舟车,水陆载运,皆具为脚直。轻重贵贱,平易险涩而为之制。河南、河北、河东、关内等四道诸州,运租庸杂物等脚,每驮一百斤一百里一百文。山阪处一百二十文。车载一千斤九百文。黄河及缺水河并从幽州运至平州,(每十斤)上水十六文,下六文。余水上十五文,下五文。从澧、荆等州至扬州四文。其山孤险难驴少处,不得过一百五十文。平易处不得下八十文。其有人负处,两人分一驮。其用小舡处,并运向播、黔等州及涉海,各任本州量定”。
    而据李曜现在的了解,至少当前北运,实际是每斗300里50文,也就是每千米折约6.25斤,则北运斛斗费用高出《大唐六典》所定车载脚直两倍多。
    如果说朝廷方面,官方脚直依然按《大唐六典》规定执行。比如德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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