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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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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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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淮南转运诸州米至东渭桥,每斗船脚约用钱200文。若按斗米折6.25斤计算,从淮南至东渭桥的水路里程约2500余里,设若以《大唐六典》规定的水运脚直计算,其运费约为230余文。可见,《大唐六典》诸规定至少在德宗朝基本上仍在沿用,而且直到开成年间,仍是如此。开成四年(839年)四月七日,圆仁由心净寺至县城,官家出面为其雇驴,20里路计驴功20文,即百斤百里百文。
    然而各地民间脚直与官价差别就很大了。开成四年四月七日,心净寺寺主为圆仁雇驴三头,骑之发去,驴一头行里,功钱五十文,三头计百五十文。折算成百斤百里250文。高出官定脚价150文。不过据西去开拓商贸的一批军械监商队回来说,在敦煌,驴驼的脚直却比较低廉。这个李曜倒是理解,去年,平康乡百姓冯文达奉差入京,雇八岁黄父驼1头,雇价准绢5疋。敦煌距京师3650里,假定驼日行70里,仅路途往返便需104天,若按日绢3尺的官定雇直计算,雇价绢为312尺,折约8匹。高出实际雇价2至3匹。若实际雇驼价未含驼料价,以驼日给斗菽为准,往返所需驼料为10.4石。敦煌绢1匹,断价22硕。从敦煌至京师的雇驼价是5.5至6.5匹绢,低于官定脚价。这种差别,李曜为图方便,当然不可能算得那么清楚,便偷懒以价格还算适中的官定脚直作为民间脚直的参数。
    其次,关于商税。大唐前期长期未开征全国性的商税。到天宝年间,始开征市肆之税,即《唐会要·太府寺》记载的“除陌钱每贯二十文。”征收的商品交易税为五十税一。唐后期,两税法规定的商税为三十税一。李曜对比后世的经济情况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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