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盐,折算成白银大概三万两千两。
这个规模已经算是很大了。自明初开中法施行之后,许多山西人以粮食输送北边,一石粮可得一盐引,而当时商人支盐是按照年限资历和盐引编号为先后顺序,而不是按照销售顺序领取的,所以有明一代“商人自永乐中候支盐,祖孙祖代不得者多不胜数。”
由于明初山西商人手中握有许多盐引,偏这种盐引可流传后世,所以到了中后期,两淮、湖广、浙江、长芦等盐多都为山西商人所得。
他们得了官盐之后,以此控制市场上食盐供给,操控盐价,从中抽取暴利。
明中期,国家财政收入,大概百分之五十以上来自课盐,而山西商人这一举措非但扰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更加是败坏了市场秩序,导致私盐横生,国家财政收入骤减。
虽然国家对私盐的打击力度很大,可是在暴利面前,许多人甘愿铤而走险,官商勾结之事多不胜数。
即便不官商勾结,雁过拔毛之事也是屡见不鲜。
这种大规模程度的贪墨是陈瑀受不了的,他可以允许贪污,但是私盐横行,给国家带来了不可逆的灾难,山西那群老匹夫他也是时候要整治一番了!
他也知道,这其中的难度比在东南开海禁以及推广六事疏和一条鞭难多了,这里面关系着大批山西人以及两广两淮的众多官员,一旦他点了一条线,说不得会有爆炸的结果等着他。
可纵然如此,他还是决定要去试一试,“宗室禄米”那么艰难的国家弊端他都力挽狂澜的解决了,难道会在这栽了么?
当然,这些都是年关后才要考虑的事,正德六年看样子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第二百四十一章 南直隶二(3/6)